中廣新聞網/彭清仁 2011/11/22

竹科一名工程師日前騎腳踏車闖紅燈,結果還是被警方攔下開了六百元的罰單,這名工程師也 將罰單PO上網與網友討論。

不過警方強調,腳踏車在交通法規中屬於「慢車」,違規當然是依法開罰,而新竹市從六月開始加強取締,截至十月底為止,已開出五 十張的罰單,以及三百八十多張的勸導單。(彭清仁報導)


一名竹科工程師上週在新竹市南寮地區騎腳踏車闖紅燈,結果被警方攔下,開了一張六百 元的罰單,這名工程師將罰單PO上網,因為案例罕見,的確引起不少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就法律進行解釋,認為開罰是依法有據;但也有網友毫不留情的直 批,認為警方搶錢也搶的太凶了;當然也有網友為基層警員叫屈,認為是應付長官要求開單的績效,而唱黑臉揹黑鍋。


不過新竹市警方則是指出,其 實腳踏車不遵守交通規則被罰的案例相當多,只是拿到網路上討論並不多見!尤其腳踏車風潮興起之後,騎腳踏車健身的人愈來愈多,站在提醒腳踏車騎士的立場, 還是有正面的作用。據新竹市警方的統計,今年六月開始加強取締腳踏車違規以來,到十月底為止,共開出五十張的罰單,而勸導單也開出三百八十多張。

警方表 示,不少腳踏車騎士以為「腳踏車視同路人」,但腳踏車在交通法規中屬於「慢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針對闖紅燈、行駛或穿越快車道、逆向行 駛的腳踏車騎士開罰,可罰三百元到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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