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過戶註銷

溫馨提醒

ps:買方不過戶時..應先刊報紙公告..不過戶註銷聲明..再拿報紙去辦理相關法規..

注意項目..1.需將註銷日之前稅金和罰單繳清...才能做註銷

                     (也可寄存證信函..但是對方沒收到..會較麻煩)

                   2.不能報警說失竊..會變成誣告....  

          ........... 網路購車應更注意細節.......hfor77 20101027

 

 
... 小周於93年6月3日將舊車賣予老王,老王將車子開走後 ,
即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幸好小周即時於6月15日辦理拒不過戶 註銷牌照手續,因此當老王於94年8月15日開車違規使用道路被 查獲,老王仍會被補徵93年6月15日至94年8月15日之使用 牌照稅及罰鍰, ...
www.etax.nat.gov.tw/wSite/ct? xItem=25809&ctNode=10733
 
 
 

拒不過戶註銷

應備文件:

1.異動登記書二張。(欲由電腦列印書表者免具)

2.身份證明文件- :個人:國民身分證 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公司行號: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並提具財稅機關編發統一編號。

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應另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正本及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正本或所屬公會證明、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個人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國民身分證、有效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文件等正本

3.印章。

4.新領汽車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催辦過戶之報紙(登報證明)或郵局存證信函。

6.讓渡書及新車主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地址)

辦理地點:

1.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車輛異動窗口辦理。

2.本站作業流程:服務台中間取號碼單→依電腦叫號至指定窗口→審核、收費→發件        

注意事項:

1.如有交通違規、環保違規、違反強制險案件未結或積欠牌

  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2.刊登報紙催告過戶啟事或向郵局辦理存證信函(須送達)

  ,逾一星期後,如買受人仍不辦理過戶登記,即由原車主

  (出賣人)辦理不過戶註銷。

3.拒不過戶註銷不得越區辦理(若重領亦不能越區辦理)。

4.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動保註銷登記。

5.除機車、自用小型車外,其餘車輛不得辦理拒不過戶註銷。

6.如非本人親自辦理者,代辦人亦應攜帶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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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拒不過戶註銷、點交後違規案件歸責

歸責新(舊)車主

一、車輛已出售,可是新車主卻拒不辦理過戶,交通案件歸責新(舊)車主辦理方式:

(一)

辦理拒不過戶案件案件登記為監理站權責,但有關過戶後之交通違規,仍應向本站辦理申訴:

(二)

新車主拒不過戶,交車後新車主產生之交通違規案件,如原車主可提供雙方買賣契約書及新車主之駕籍資料,則可併違規通知單申請辦理指定駕駛人。

(三)

如果新車主拒不辦理過戶,請原車主先刊登報紙公告車輛已出售,7天後再持登報資料及身分證、印章,於結清車輛違規案件後,至本站一樓車輛異動窗口辦理拒不過戶手續。

(四)

完成拒不過戶程序後,如再出現新交通違規紀錄,請檢附刊登報紙公告及新車主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等相關資料併違規通知單辦理申訴(指定使用人)。

 

二、車輛點交前,交通違規案件歸責新(舊)車主辦理方式:

由法院點交函內所點交的公司或銀行提出

(一)

申請函

(二)

法院點交函

(四)

監理站函

(五)

買賣車輛時所訂契約書

 

填妥使用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及其統一編號,等資料逕寄至本站即可,本站將依據其申請將違規案件移轉與車輛當時買受人(既使用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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