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拾iPhone拒還 轉贈母 害判刑

2012年08月21日

律師茆怡文用WhatsApp找回遺失的iPhone 4。
圖為同型手機。
資料照片

【劉志原╱台北 報導】律師茆(音ㄇˇㄠ)怡文的iPhone 4手機,去年掉在北市ATT 4 FUN泰國餐廳內,她以通訊軟體WhatsApp傳訊息至自己手機,要求對方把手機交到派出所,餐廳員工陳世勳不理,仍將手機帶回家給母親羅惠貞使用。

台 北地院依侵占遺失物罪判陳罰金三萬元、依贓物罪判陳母四個月,因母子已賠償茆女三萬元,各獲緩刑三及四年。
茆怡文昨呼籲:「撿到智慧型手機一定要交給警方,留下私用即屬觸法。」

陳男則說:「我們應會上訴,會找有利證據,證明沒拿手機。」


接失主簡訊不甩

茆 女說,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發現手機遺失,透過手機定位系統,發現手機仍在餐廳內,她報警並打電話給店家,但店員與警方都找不到手機,茆女即傳App訊息要 求拾獲人交出手機,並提醒拾獲者將手機交到派出所,可依法請求三成報酬,若據為己有將觸法,但對方看完訊息後仍置之不理。

去年十二月二日,警方透過俗稱手機身分證編號的IMEI碼追查,發現羅女將兒子申辦給她的行動電話門號SIM卡,裝在茆女的手機內,撥電話給教友及客戶,因而鎖定羅婦母子。

賠償3萬獲緩刑

羅婦母子均否認撿到或使用茆女手機,但警方查出,羅婦撥打電話時,電信業者的紀錄上,出現茆女iPhone手機的IMEI碼,顯見羅婦用茆女的iPhone打電話,但因兩人同意賠償茆女三萬元,各遭判有罪,但均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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