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間禁忌(一)

台灣民間的禁忌,名目繁多,舉凡居家、祭祀、婚喪喜慶等等,都有許多不可觸犯的「戒 律」。
究其原因,在靠天吃飯的農村社會,所求如有不遂,則歸咎於天譴或惡神捉弄,各種禁忌皆為趨吉避凶而生。
雖然台灣俗諺云:「無禁無忌,食百二」,在寧 可信其有的心態下,雖經歷時間與科學昌明的衝擊,各種禁忌仍然流傳在台灣民間。

今日看台灣的各種禁忌,應以瞭解傳統風土人情及知其所以然的精神正視它。
期使在我們心中能建立一種健康的態度,以擺脫禁忌魔力的束縛。


關於婚嫁的禁忌

結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男婚女嫁,是每個人進入成年期的人倫大事,自古及今,都以特別慎重的態度來辦,奠定乾坤兩造一生幸福的始基。

正因為如此,民間就流傳著一些不成文的禁忌, 時至今日,多數人依然奉行無違:
其實,社會變遷,情勢轉移,有些舊俗已不合今日之世,
例如:過去農業社會,五、六、七、九這幾個月份,或正值農忙時期,或 由於天氣燠熱多雨,而認為不宜嫁娶,今日看來實在沒有多大的道理,權衡制宜,大可不必再墨守成規。

婚嫁儀式中忌生肖屬虎的觀禮,因為虎會傷人,為免夫妻不合或日後不孕,故忌肖虎者。
亦忌小孩在場,因為小孩易哭,哭為不祥之兆。
也忌帶孝者在場,因服喪的人煞氣重,亦視為不祥。
安床後至新婚夜,新郎不得獨眠,必招男童伴之,取生男之兆。
否則,「睏空舖,不死尪,亦死某」。
此禁獨眠之忌,也有延至新婚四者,四月內,若一方出遠門,也要召同性共眠。
新娘入男家忌踏戶碇(門檻),以免觸犯戶碇神,否則男家必有人遇喪病之災。
新婚衣服忌有口袋,傳說會帶走娘家的財氣,亦忌用兩塊布縫接,以防再婚。
新婚四 月內新婦忌用鏡子照別人,以防沖剋,失去丈夫疼愛。
夫妻四月內不能吃別人喜餅、喜宴,以防沖喜。
亦忌看戲,否則夫妻不睦。


關於孕婦、產婦、生育的禁忌

孕婦不能觀看人家喪葬行列或自家棺柩封釘及入土儀式。
不食喪食物或使用喪家毛巾,皆防沖煞。
其實遠離喪家哀傷氣氛也是讓孕婦心情平靜的理由,因恐哀悽傷及胎兒。

禁在孕婦房內動刀剪、縫衣服,恐刀剪針線刺傷胎神,產下畸形胎。
亦不能移動床櫥櫃,否則會流產。
產婦胞衣不可亂丟,否則血汙會沖犯天地鬼神,招來不幸。
產婦月內禁入寺廟或別人家,
因俗信「月內」的婦人身體不潔,會汙穢神明,觸人霉頭,
因為不潔,更不宜參加祭祀或拜拜。

肖虎、帶孝、寡婦或新娘,皆禁入產婦「月內房」。
俗稱滿月前胎神仍在,需避沖煞。
幼嬰衣服不可露夜不收,否則次日若讓幼兒穿上,會染濕熱之疾。
三朝洗兒時 忌為嬰兒穿褲子,恐嬰兒夭折或變「歹騙囡」。

又謂四月內的嬰兒若穿褲子,會妨礙兩足發育。
忌在嬰兒面前說胖或稱讚健康。
則會反而變瘦或生病。
此說並無根 據,或謂父母盼其快長大,若讚美大多會遭天忌。
未滿周歲的嬰兒不可搔其腳底。
不然長大後不敢過橋。
禁用尺打小孩。俗信尺乃用來量長短,用尺打小孩,無異將 小孩「量長量短」,日後會變侏儒。
又有一說,用尺打小孩,小孩會變「慢皮」,即不再懼怕挨打或挨罵。

過年時打小孩會使小孩痴呆或變的骨瘦如柴,其原因不外大人希望過年時氣氛和樂,以求吉祥。
不能打罵吃飯中的小孩。
俗謂吃飯皇帝大,打罵進食中的小孩,無異 剝奪孩子的「吃飯命」。
以現代眼光衡量此禁忌,亦有道理,因為責打吃飯中的孩子,會使情緒惡劣、消化不良,這是為人父母所不願見到的。
禁止小孩吃雞爪、雞 翅。俗說「食雞腳,撕破冊」。
吃雞翅要二支一起吃,否則會與吃另一隻雞翅者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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