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

【徐 毓莉╱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修正兩項規定,

包括將放寬手機號碼跳槽到新電信業者後的過戶規定,只要向跳槽後的電信業者申請過戶即可;

而民眾收看有線電視時常發現電視廣告或頻道切換後,聲音突然變大,未來只要音量超過三分貝就可對業者開罰,促使業者提升音量品質。兩修正規定預計最快下月 實施。

廣告聲變大開罰

NCC 營運管理處表示,根據現行「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若門號曾辦過號碼可攜,曾跳槽到不同電信業者,

一旦門號要過戶,須回到原始核配此門號的電信業者辦過 戶,再重新辦理一次跳槽的動作,許多用戶抱怨不便。

因此NCC通過辦法修正,讓民眾跳槽後若有過戶的需要,不用再回原始電信業者申辦,只要向跳槽後正在使 用的電信業者申辦過戶即可。


中華電信表示,也常接獲民眾抱怨此困擾,NCC規定得更便民,業者樂觀其成。

使用家人所申辦門號的吳宛柔說,現行規定聽起來很麻煩,修改辦法較便民。
另 外,NCC也常接獲民眾反映,收看電視時,節目播到廣告時聲音突然變很大,或頻道切換,聲音忽大忽小,造成刺耳,甚至有家長投訴嚇到小孩,為維持音量品 質,

NCC修正相關規則,若頻道切換聲音落差有三分貝(約原正常音量的一倍)、廣告播出瞬間聲音比節目大超過三分貝,或所有頻道最大與最小聲落差達六分 貝,經NCC警告仍未改善,就可罰五至五十萬元。

申訴電話

◎NCC:0800-177177、(02)3343-7377
◎中華電信:0800-080090
◎台灣大哥大:0809-000852
◎遠傳電信:0800-058885
◎威寶電信:0800-661234
◎亞太電信:0809-050982
資料來源:NCC、上列業者







引用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1125/3298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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