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過戶註銷
溫馨提醒
ps:買方不過戶時..應先刊報紙公告..不過戶註銷聲明..再拿報紙去辦理相關法規..
注意項目..1.需將註銷日之前稅金和罰單繳清...才能做註銷
(也可寄存證信函..但是對方沒收到..會較麻煩)
2.不能報警說失竊..會變成誣告....
........... 網路購車應更注意細節.......hfor77 20101027
拒不過戶註銷 |
應備文件:
1.異動登記書二張。(欲由電腦列印書表者免具)
2.身份證明文件- :個人:國民身分證 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公司行號: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並提具財稅機關編發統一編號。
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應另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正本及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正本或所屬公會證明、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個人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國民身分證、有效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文件等正本
3.印章。
4.新領汽車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催辦過戶之報紙(登報證明)或郵局存證信函。
6.讓渡書及新車主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地址)
辦理地點: |
1.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車輛異動窗口辦理。
2.本站作業流程:服務台中間取號碼單→依電腦叫號至指定窗口→審核、收費→發件
注意事項: |
1.如有交通違規、環保違規、違反強制險案件未結或積欠牌
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2.刊登報紙催告過戶啟事或向郵局辦理存證信函(須送達)
,逾一星期後,如買受人仍不辦理過戶登記,即由原車主
(出賣人)辦理不過戶註銷。
3.拒不過戶註銷不得越區辦理(若重領亦不能越區辦理)。
4.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動保註銷登記。
5.除機車、自用小型車外,其餘車輛不得辦理拒不過戶註銷。
6.如非本人親自辦理者,代辦人亦應攜帶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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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拒不過戶註銷、點交後違規案件歸責 | |
歸責新(舊)車主 | |
一、車輛已出售,可是新車主卻拒不辦理過戶,交通案件歸責新(舊)車主辦理方式: | |
(一) | 辦理拒不過戶案件案件登記為監理站權責,但有關過戶後之交通違規,仍應向本站辦理申訴: |
(二) | 新車主拒不過戶,交車後新車主產生之交通違規案件,如原車主可提供雙方買賣契約書及新車主之駕籍資料,則可併違規通知單申請辦理指定駕駛人。 |
(三) | 如果新車主拒不辦理過戶,請原車主先刊登報紙公告車輛已出售,7天後再持登報資料及身分證、印章,於結清車輛違規案件後,至本站一樓車輛異動窗口辦理拒不過戶手續。 |
(四) | 完成拒不過戶程序後,如再出現新交通違規紀錄,請檢附刊登報紙公告及新車主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等相關資料併違規通知單辦理申訴(指定使用人)。 |
二、車輛點交前,交通違規案件歸責新(舊)車主辦理方式: 由法院點交函內所點交的公司或銀行提出 | |
(一) | 申請函 |
(二) | 法院點交函 |
(四) | 監理站函 |
(五) | 買賣車輛時所訂契約書 |
填妥使用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及其統一編號,等資料逕寄至本站即可,本站將依據其申請將違規案件移轉與車輛當時買受人(既使用人)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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