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2012.04.07 02:34
汽車駕駛開車門下車時,最好先右手開門,再轉身回頭看,確定後方沒有機車騎士,減少風險。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于志旭攝影
一個不小心的開車門,高雄市郭姓男子得付出一百廿二萬餘元,代價慘痛!
去年一月,郭姓男子駕駛轎車在岡山區路邊停車,不但違規停在紅線區,還貿然打開車門,騎機車經過的柯姓女子和後座姓歐陽的男子,被撞倒地受傷,雙方未和解,高雄地方法院昨判決郭應分別賠償卅六萬多元、八十六萬多元,刑事部分判拘役五十五天。
郭說,他名下動產、不動產,合計約一百廿四萬多元,這場車禍幾乎賠光他工作多年的辛苦成果。
高雄地方法院調查,意外造成柯女右膝韌帶受傷,四個月無法工作賺錢,後座男子傷勢更重,休養近九個月,被害人提出刑事、民事告訴,分別要求郭賠償兩百四十萬元、兩百四十五萬元。
刑事部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郭未注意車後狀況,確有過失,判處拘役五十五天確定。
民事部分,法官計算兩人醫療、看護費用,以及不能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去年九月間先判郭應賠償柯女卅六萬多元,昨天再判決他應賠償歐陽八十六萬多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中隊長侯智評說,駕駛人貿然開車門導致車禍,肇事責任歸責上,幾乎都要負完全責任,
由於汽車後照鏡仍有死角,國內、外都有專家提議應以右手打開車門,駕駛人可轉身看清楚車後狀況。
開車門肇事 有人賠兩千七百萬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藍凱誠、陳秋雲、白鍚鏗/連線報導2012.04.07 02:34
貿然開車門肇事案例,不勝枚舉,有人賠上兩千七百萬元,駕駛人豈能不慎。
桃園地院刑庭提醒,開車門下車先冷靜三秒鐘,看後方來車。
桃園縣民胡瑞彬二年前貿然開車門,中央大學女助理來不及閃避撞上,成了植物人,法院判胡六個月徒刑和賠償二千七百萬元。
這樁事故毀了兩個家庭,胡月薪僅二萬餘元,無力負擔高額賠償金,家計陷困境。
卅二歲被害人蕭姓女子更慘,父母每天得幫女兒灌食、導尿、更衣、沐浴,蕭女父親還因操勞過度,不久過世。
台中地區也有不小心開車門賠巨款案件,樂清服務公司顏姓司機前年初駕駛小貨車併排停車,突然開啟車門,致騎機車的吳姓婦人撞上摔車,又被大貨車輾斷右手肘,視力終身受損,顏姓司機被判刑十月,在民事上他及樂清公司連帶賠償一千一百一十三萬餘元。
被害人吳婦在法院判決說:「我完全沒有高興的感覺,我只要我的手、我的眼。」
這場車禍讓她身體的右側幾乎被「撞爛了」,手、腳、耳都斷,右眼球爆裂移位,在醫院躺了半年,「回想起來仍會痛哭」。
前年底,高雄市鳳山區也曾發生轎車駕駛打開車門肇事,女騎士撞上倒地,連同搭載的婦人,都遭後方拖板車輾過一死一重傷,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高雄地檢署都認定,開車門肇事的孫姓男子有罪,輾死人的拖板車司機沒肇事責任。
桃園曾有一名媽媽載著五歲兒子購物,下車時兒子留車上,因久未見媽媽回來,幼童開車門要找媽媽,結果機車撞上,騎士受重傷,這名母親吃上過失傷害官司,被判刑三個月,還得賠償三百五十萬元。
兩個月前,台中市卅三歲孕婦蘇瓊騎機車回家途中,被路邊突然開啟的車門撞倒,再被隨後而來的小貨車撞飛五、六公尺,脾臟、腎臟破裂大出血,差點沒命,腹中胎兒被迫剖腹早產,目前還與肇禍者討論賠償事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