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的行政處罰(點圖可放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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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刑事責任 | |||
酒駕的民事處罰 | ||||
酒駕的保險理賠規定 | ||
酒駕罰款金額 |
酒駕罰款的多少,是根據不同車種、是否按時繳納、是否重犯而定,不過,最高只是會被罰到60000元(單是交通違規的部分)。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修正):
第三十五條 第一項 第一款、第二項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C.駕駛人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55亳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11以上(會被起訴 公共危險罪 )
罰款部分:(機器腳踏車) 期限內繳納:45000;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46500;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49500;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52500 |
罰款部分:(小型車) 期限內繳納:49500;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51000;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54000;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57000 |
罰款部分:(大型車) 期限內繳納:52500;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54000;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57000;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60000 |
罰款部分:(駕駛人未領有駕照或其駕照已經吊註銷者,其於一年內有二次以上本款行為 ) 期限內繳納:60000;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60000;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60000;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60000 |
資料來源: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10310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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