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一般由發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設備等四個基本部分組成。
汽車發動機:
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裝置。由機體,曲柄連杆機構,配氣機構,冷卻系,潤滑系,燃料系和點火系(柴油機沒有點火系)等組成。按燃料分發動機有汽油和柴油發動機兩種;按工作方式分有二衝程和四衝程兩種,一般發動機為四衝程發動機。
四衝程發動機的工作過程: 四衝程發動機是活塞往復四個行程完成一個工作迴圈,包括進氣、壓縮、作功、排氣四個過程。四行程柴油機和汽油機一樣經歷進氣、壓縮、作功、排氣 的過程。但與汽油機的不同之處在於:汽油機是點燃,柴油機是壓燃。
- 冷卻系:一般由水箱、水泵、散熱器、風扇、節溫器、水溫表和放水開關組成。汽車發動機 採用兩種冷卻方式,即空氣冷卻和水冷卻。一般汽車發動機多採用水冷卻。
- 潤滑系:發動機潤滑系由機油泵、集濾器、機油濾清器、油道、限壓閥、機油表、感壓塞及油尺等組成。
- 燃料系:汽油機燃料系由汽油箱、汽油表、汽油管、汽油濾清器、汽油泵、化油器、空氣濾清器、進排氣歧管等組成。
- 化油器:是將汽油與空氣以一定的比例混合為一種霧化氣體的裝置,這種霧化氣體叫可燃混合氣,及時適量供入氣缸。
汽車的底盤:
- 傳動系:主要是由離合器、變速器、萬向節、傳動軸和驅動橋等組成。
- 離合器:其作用是使發動機的動力與傳動裝置平穩地接合或暫時地分離,以便於駕駛員進行汽車的起步、停車、換檔等操作。
- 變速器:由變速器殼、變速器蓋、第一軸、第二軸、中間軸、倒檔軸、齒輪、軸承、操縱機構等機件構成,用於汽車變速、變輸出扭矩。
- 行駛系:由車架、車橋、懸架和車輪等部分組成。它的基本功用是支持全車品質並保證汽車 的行駛。
- 鋼板彈簧與減震器:鋼板彈簧的作用是使車架和車身與車輪或車橋之間保持彈性聯繫。減震器的作用是當汽車受到震動衝擊時使震動得到緩和。減震器與鋼板彈簧並聯使用。
- 轉向系:由方向盤、轉向器、轉向節、轉向節臂、橫拉杆、直拉杆等組成,作用是轉向。
- 前輪定位:為了使汽車保持穩定直線行駛,轉向輕便,減少汽車在行駛中輪胎和轉向機件的 磨損,前輪、轉向主銷、前軸三者之間的安裝具有一定的相對位置,這就叫“前輪定位”。 它包括主銷後傾、產銷內傾、前輪前束。前束值是指兩前輪的前邊緣距離小於後邊緣距離的差值。
- 制動系:機動車的制動性能是指車輛在最短的時間內強制停車的效能。手制動器的作用:手制動器是一種使汽車停放時不致溜滑,在特殊情況下,配合腳制動的裝置。
- 液壓制動構造:液壓制動裝置由制動踏板、制動總泵、分泵、鼓式(車輪)制動器和油管等機件組成。
- 氣壓制動裝置:由制動踏板、空氣壓縮機、氣壓錶、制動閥、制動氣室、鼓式(車輪)制動 器和氣管等機件組成。
- 電氣設備:汽車電氣設備主要由蓄電池、發電機、調節器、起動機、點火系、儀錶、照明裝置、音響裝置、雨刷器等組成。
- 蓄 電池:蓄電池的作用是供給起動機用電,在發動機起動或低速運轉時向發動機點火系及其他用電設備供電。當發動機高速運轉時發電機發電充足,蓄電池可以儲存多 餘的電能。蓄電池上每個單電池都有正、負極柱。其識別方法為:正極柱上刻有“+”號,呈深褐色;負極 柱上刻有“-”號,呈淡灰色。
- 起動機:其作用是將電能轉變成機械能,帶動曲軸旋轉,起動發動機。起動機使用時,應注意每次起動時間不得超過5 秒,每次使用間隔不小於10-15 秒,連續使用不得超過3 次。若連續起動
- 時間過長,將造成蓄電池大量放電和起動機線圈過熱冒煙,極易損壞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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