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老闆避稅手法
手法 | 說明 | 可節省稅項 |
家族資產公司化 | 在海內外設公司控有個人或家族資產,並進行租稅規劃,只要公司不分配盈餘,個人就無所得。 公司營所稅率為25%,個人綜所稅最高為40%,可省下15%,部分境外免稅天堂公司股東,身故時放在公司的資產就無法計入遺產。 | 所得稅 遺產稅 |
設立基金會 | 捐款設立基金會,以基金會名義掌擴家族事業股權,再由家族成員掌理基金會。 對基金會捐款可抵減所得,家族成員也可在基金會任職,領取薪資,一旦身故,捐贈給基金會的款項,不需納入遺產稅課稅。 | 所得稅 遺產稅 |
部分資產轉換為股票 | 因證所稅停徵,將部份資產轉換為股票,可拉低利息等所得額,且換回現金容易,趁股價低時贈與給第二代、第三代,也可節省贈與稅。 | 所得稅 贈與稅 |
分批進行他益信託 | 將名下股份等資產交付信託,並以子孫為受益人,受益人拿到孳息須按市價課稅,無法節省所得稅,但委託人應繳的贈與稅,是以股票市值乘以郵局1年期定儲利率計,比現行贈與稅率低得多。 | 贈與稅 |
大額保單 | 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時,受益人獲得的3千萬元以上壽險保險金,須適用最低稅負制課稅,但只要受益人安排得宜,仍可規避。 | 遺產稅 |
整理:李彥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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