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過戶

過戶登記(限自用小型車)

應備證件:

1. 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2. 汽車過戶登記書(並蓋妥新車主及原車主印章)二份。

3. 行車執照乙枚。

4. 新、原車主國民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公司行號名義)。

5. 有效期限一個月以上新車主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明(以新車主名義投保或批單)。

收費:

行車執照規費新台幣200元。

注意事項:

1. 如有交通違規、環保違規、違反強制汽車責任險未結或積欠稅費等情形者請先結清,並先繳清當年稅費。

2. 指定檢驗日期屆滿時或出廠日期超過10年以上之車輛,需先行臨時檢驗合格後辦理。

3. 以個人名義購置自用小貨車者,應符合道安規則規定資格始得辦理過戶登記。

4. 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註銷登記。

5. 經法院查封或經司法、治安、稅捐、環保等機關通知禁止異動之車輛,應先行辦理塗銷登記。

6. 非本人親自辦理時,代辦者須持國民身分證明供查驗。

填表說明:

1. 填寫牌照號碼及於牌照種類欄位內打勾。

2. 新、原車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名稱、出生日期、戶籍郵遞區號、電話、戶籍地址等。

3. 於新、原車主名稱後面加蓋印章(免核對原車主印章)。

申請程序:

1. 依汽車過戶登記書格式填寫並蓋妥新、原車主印章。

2. 持應備證件及過戶登記書至窗口辦理。

車主死亡過戶

應備證件:

1. 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2. 行車執照。

3. 新車主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4. 繼承證明。(如法院認證書)

5.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6. 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機車免)

7. 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注意事項:

1. 如有違章、欠稅費請先清理。(繳稅費後一個月內請攜帶收據)

2. 繼承人可憑法院認證書辦理過戶或轉讓予第三次。

3. 被委託者,請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核對。

車主名稱、地址變更

應備證件:

1. 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個人名義)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

2. 行車執照。

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注意事項:

1. 如有違章、欠稅費請先清理(如在最近二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如變更地址至外縣、市者,應先繳清當年期稅費)。

2. 如需同時換照,汽車繳納新台幣200元。

3. 如有動產擔保登記者,應附債權人同意書。

4.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地址變更。

顏色、式樣及座位變更

應備證件

1. 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2. 行車執照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3. 車主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公司行號名義)。

4. 變更式樣、座位者,另附統一發票及貨物稅完(免)稅證明。

收費:

1. 檢驗費:小型汽車檢驗費新台幣450元。

2. 行照費:汽車新台幣200元。

注意事項:

1. 如有違章、欠稅費請先清理(如在最近二個月內繳納,請檢附收據)。

2. 請將變更後之車輛駛至所轄監理單位檢驗。

3.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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