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處理要訣
車禍發生
一、車禍發生後,應立即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以「閃黃燈及三角牌告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
二、車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做為未來肇責研判的依據,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
三、要記得打一一○報警處理,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記錄為重要參考,因此車禍需由警方到場處理。對於警方的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翔實核對,有問題就要在現場提出,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確認,同時最好記下處理警員姓名(或代號)及所屬單位。
報警時 告知警方 (1)什麼地點 (2)有無人員受傷 若有警方會通知救護車 救護車會將傷者送至鄰近醫院,若傷勢嚴重經急救後再行轉院 (3)若有人員受傷 則事件需等待車禍處理小組到場處理。
四、千萬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救護車離開時記住詢問傷者姓名及送往的醫院。
五、最好「避免當場爭辯或和解」,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較為複雜;有時候雙方都要負擔一定責任,一般車主並無法做出正確判斷,此外,為了本身安全,最好避免當街與對方爭辯。而在肇責未明確之前,最好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以免影響日後訴訟及保險權益。
六、很多車主擦撞後,多認為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費時間,最好還是下車處理,且應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狀況,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如果報警,在警方未到達前不要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七、車主在必要時,最好能找尋現場目擊者,並留下聯絡方式,或請警方直接在現場記下目擊者敘述,或記下鄰車車號為可能的訴訟保留證人。
八、有投保的車主記得要向保險公司報案,目前政府已強制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傷者權益,事故發生後,車主即可利用強制保險證上各保險公司提供的O八0電話,向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專業協助。
九、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款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都應在事故發生後五天內辦理,因此,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