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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汽車報導 (246)

開車族萬一小小的停車票卡遺失,該怎麼辦? 消基會隨機調查16家停車場,其中有五家會從營業時間開始計算,甚至另加收工本費,其中不少是公有停車場,駕駛人被罰上百甚至上千元的停車費,實在不合理!

停車拿票卡或感應代幣,但這小小的一個硬幣或磁卡,一不小心,很容易搞丟!

根據消基會隨機調查,全台16家公有與私人停車場,票卡遺失的處理方式,發現有5家,不管幾點進場,都會從當日營業時間,開始計算到出場時間,其中有8家甚至會同時要求,收取停車費和工本費,駕駛人荷包大失血。

這 間24小時的停車場,入口告示牌,清楚規定,票卡遺失將從零時開始計算,另外酌收一百元工本費,算一算,如果從下午1點停到2點,只停一小時需付40塊, 萬一票卡遺失,得付14個小時外加一百元工本費,等於要付660元,整整超付16.5倍,而且代幣一顆成本50元,就算是停車票卡成本也才1塊錢,停車場 卻收取100到250的工本費,等於一頭牛剝兩層皮。

抬頭看,停車場入口明明有監視器,為何不能調閱時間,再收取合理費用,停車場這麼解釋。

私立停車場更別說,每小時停車費動輒50到100元,票卡遺失得負更多錢,消基會呼籲,民眾停車前,最好先確定停車場有沒有監視器,免得為了小小一張停車票卡,而被罰好幾百甚至上千塊錢,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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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即時新聞】彰化縣有一名陳姓男子,騎了一輛20年的老機車被人追撞,事後向對方求償1萬3千元的修理費,但一審法官援用最高法院決議,以陳姓男子的機車太過老舊,維­修費用折舊後已無剩餘價值予以駁回,讓當事人的媽媽大呼:「這判決實在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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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行車執照期滿換發

   應備證件:
   A.原行車執照(汽車應先辦理年度檢驗合格)。
   B.有效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收費:汽車新台幣200元,機車新台幣150元(燃料費另計)。

   注意事項:
   A.如有違章、欠稅費請先清理(如在最近一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B.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應至遲於期滿前一個月內辦妥續保手續。
   C.機車換發行照應同時繳納二年燃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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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0日 上午4:20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保費明年可能再調漲!

產險公司透露,由於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損失率已破表,明年保費還會再漲,約有一成左右的調漲空間,已是連續三年調漲,估計全台約有逾四百萬名車主受到影響。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分為體傷、財損兩部分,去年產險公司已針對體傷調漲,漲幅從八%至二十%,今年再漲八%至十五%,累計漲幅已達十六%至三十五%。為追上車險高額損失率,產險業研議明年保費還要再調高,等於是連三年調漲。


產險業者指出,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目前損失率超過一○○%,等於每收一百元保費,就得支付超過一百元的損失,因此,不得不再調高保費;這波保費調漲將包括本土及外商產險,預估約有一成左右調漲空間,包括國泰產險、華南產險、富邦產險等國內產險業者,應會加入調漲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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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個路口.很不明顯.. 前年我親眼看到一啟死亡車禍

這次.....算幸運了

感想:一番大車跟小車的擦撞..大家都會將箭頭指向大車
看到影片..你會認為是大車錯嗎...
機車騎士要迴轉..卻頭回也不回.的切入..
再多的罰單.有用嗎?
還是執政單位縱容他們太久了
開車的人..常常被這種人嚇壞...
坦白說..我覺得現在在台北市開車的人比機車守法多了
因為所有法條..都對開車的人很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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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W前的數字,常見的有0W、5W、10W、15W、20W,這些數字
代表的低溫流動性,數字愈小低溫流動性愈好

以歐美為例,冬天氣溫可能低至-20℃甚至更低,機油在這麼低溫時,不可以結凍,
冷車啟動將造成的引擎磨損極大,所以應該選擇0W、5W才適合。

而在台灣的冬天,車子可到達最冷高山,溫度最低也不會低於-5°C,
所以10W、15W即可以應付此低溫
,當然0W、5W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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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W後的數字是以100℃時的黏度來作測示、數字愈大代表黏度愈高,
常見的有30、40、50、60。高溫時機油黏度夠才有強韌的油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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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02日 更多專欄文章


本土機車廠PGO摩特動力,將首開業界之先,推出國內第1款量產Hybrid複合動力機車,入門款售價預計10萬元有找。


前輪後方就是電池安放位置,輪內隔板設有電池冷卻進氣口。

【林 浩昇╱台北報導】結合傳統引擎及電動馬達、以環保節能為號召的Hybrid油電複合動力車,近10年來逐漸在汽車界成趨勢。但你知道嗎?

機車界也將吹起一 股Hybrid熱潮,國內知名機車品牌PGO,就將在明年初推出國內首輛搭載複合動力系統的量產機車LEON 125 Hybrid,據廠方表示,這款環保機車有高達70km/l的平均油耗表現,售價可望壓低到10萬元以內。





為了節省用電量,全車除了頭燈,都使用耗電量低的LED燈組。

不需改變用車習慣

國 內各機車廠對環保車款,多著重在純電動機車,目前台灣對應電動車的硬體充電設施規劃來說,很難在短期內達到便利使用,而複合動力系統的機車,雖未達到零排 污的境界,但對於降低油耗、排放已有相當的成效,使用者也不需改變用車習慣,在短期內應是較能說服消費者入主環保車的最佳方案。


據記者獨家取得的 資料顯示,PGO的LEON 125 Hybrid機車,採125c.c.單汽缸空冷引擎,搭配能輸出約1匹馬力的後輪輪內馬達,電池系統則有鉛酸電池和鋰電池兩種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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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 年前為了前往南投清境農場家族旅遊,我家那台五人座的休旅車不夠坐,於是向住家附近的「格上租車」景美站租了一部七人座的休旅車,旅遊後,撰寫的部落格文 章標題特別標上「格上租車」這個字眼,前幾天在網路搜尋時「格上租車」時,沒想到那篇文章的點閱率很高,在雅虎奇摩的搜尋網頁目前還排在第一頁上,在 Google搜尋網頁則排在第二頁的最前面。這次答應「格上租車」與VOLVO汽車的試乘,完全是衝著VOLVO  XC60休旅車而來,儘管我家已經有國產 SUV 休旅車,但為了滿足對進口休旅車的好奇,還有對VOLVO品牌的熱愛,心裡還是躍躍欲試!所以,我特別安排一趟兩天一夜宜蘭之旅,開著這台車追風去!



特 別要告訴大家的是,現在在「格上租車」也可以租到VOLVO XC60 T5 豪華型休旅車唷!而且在年底前,一天租車體驗價只要3700元,我特別詢問了景美站的櫃臺小姐,她跟我說,這款車從七月底在「格上」接受租賃以來,已經得 到很多熱愛VOLVO品牌的朋友迴響,租賃率相當高,可見大家對好車的喜愛,往往不計較租金多寡,能夠享受它帶來的快感更是重要!



第 一次開進口休旅車的感覺真的很期待,尤其接到一台幾乎全新的VOLVO XC60 T5 時,心裡更是興奮!短期租賃,雖然不是自己的車,但是因應個人需求,首先,選擇一台舒適、安全性高的車子最重要,其次是車子的外觀與內裝,是否會讓個人感 官、旅程的便利性更佳,也是考慮因素。這次試乘VOLVO XC60 T5 ,我覺得真的是一分錢一分貨,這款運動型休旅車(SUV),不僅具備了運動休旅車的操控性能,更兼具轎車外觀的流線,令人大感滿意!

VOLVO XC60 T5 雖然屬於2000CC等級的休旅車,但是搭配手自排系統,高達240hp馬力、32.6igm扭力,時速從 0-100 公里加速只要8.1秒,不僅在市區駕駛順手,即使在郊區翻山越嶺,都可輕鬆操控、馬力十足。這次雖然沒有駕著它翻越3000公尺以上高山,但是試了平地的 起速速度感與宜蘭枕山這樣的小山坡,已經可以明顯感受這台橫置直列 4 缸渦輪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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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2/05/07 21:39

筆者從事汽車相關媒體行業達20年,雖然前輩很多,但是也堪稱中生代的中堅了!回想以為在平面媒體的時候,常常接到車主怒氣沖沖的打來說要登媒體曝光車廠服務惡劣的行徑!

因為我們平常往來的就是汽車品牌,自然對於其所要投訴的不滿意先行了解,媒體如果嗜血個性濃厚,單憑車主片面之詞便可以攥寫出令人讀起來刺激驚悚的內容,用盡一切惡毒的形容詞來撻伐業者!但是這樣把業者羞辱一番之後,消費者氣消了,問題解決了嗎?

 

 

 

還是回歸到問題的基本面來看,車主遇到不滿意的服務,看看車主的需求是什麼?修復?更換?退車?延長保固?降低維修費用?購回?大多不離這幾個方向!只要車廠有誠意解決,通常都是談判條件的問題,來來往往取個中間值,應該也能把事情處理好。

 

雖然有人說原車原價購回很難,但是還是有發生這樣的狀況,只是車主本人都要簽下保密協定,既然都給錢了,車廠就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轉無!話說回來,以為在汽車媒體的身份下,筆者我們並不希望的車主的問題鬧大的原因來自,如果公事公辦,那就是律師對律師,一般升斗小民上班領錢的,哪有這個閒工夫,

所以就讓媒體居中,打躬作揖的跟車廠聊聊條件,把車修好,延長保固甚至是以後的維修都有折扣,這樣不就能繼續用車,車廠也樂於繼續照顧客戶,其實較為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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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家人一起去旅行吧!呼吸新鮮空氣、開心地大聲談笑,有時是不是覺得小容量的廂型車不太夠用呢?尤其在電影中,常常看到氣勢如宏的露營車,帶著一個家當跋山涉水、橫跨公路,曾經也有過那一秒,希望自己也乘坐車上,想像自由自在奔馳的快感!

 

但並不是每個家庭,都能擁有這麼大的空間購置露營車,於是英國改裝車公司就發揮創意,改造全新露營車「Doubleback」。

 

 

 

 

乍看之下是一般箱型車,裡面的空間可是大大有學問~只要按下開關,將近一倍大的生活空間,六英尺半大膽地延展出來,無論上山下海,空間加倍、更具生活機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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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一定要立刻報警處理,否則可能變成歹徒詐財對象!

刑事局破獲一對詐騙鴛鴦,他們鎖定機車族,在路上緊急剎車,或是突然變換車道,害機車族不小心撞上,再下車索討和解費,很多騎士最後都付錢和解,半年內就製造數十起假車禍。

深夜中,嫌犯駕駛的轎車,剎車燈突然一亮,車子急停,機車騎士直接撞上,另一件意外,嫌犯換開白色轎車,突然變換車道,害機車碰到右邊後面保險桿,騎機車的女子在騎樓看看,認為根本不是她的錯,講了一句「關我什麼事」,黃姓女嫌犯叫囂「要告肇事逃逸」,讓對方折返,變成詐財肥羊。

嫌犯就是一對情侶檔,被移送時,把頭壓得超低,是真的詐欺?

還是不小心發生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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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九十年間,有次汽車停於路邊停車格後,收到繳費通知單後,忘記繳納60元的停車費,管轄所屬的停車管理處,即將案件移送裁決所,並裁定罰款1200 元,阿輝又因故未收到繳納罰單,在同年七月裁決所送達裁定書,裁定阿輝限期駕照繳回吊扣二個月,阿輝逾期又未繳,又被裁定吊銷駕照ㄧ年的處分。  

時隔二 年!阿輝早忘掉這件事,平時還是開著車,為了生活到處奔波!
某日拜訪客戶時,車輛又違規停車,這時管區警員,剛好到達現場,阿輝看到警員要開單時,急忙奔 出!
希望警察大人能手下留情,當警察檢視相關證件後,PDAㄧ查,告訴阿輝他使用的是註銷駕照,是無效的證件,除了違規停車的罰單外,還有無照駕駛,另外 又送了他一個禮物,吊銷駕照一年,一年之內不得重考駕照!  

平日從事外務工作,這時阿輝傻眼了,汽車代步是他的生財工具,罰錢事小,一年沒駕照,這可慘 了!他急忙向裁決所申訴!結果還是駁回,並註記理由雖非送達本人親收,但由家人親收仍屬合法送達,這下可真是無解了!  

一般駕駛人,對於違規罰單之異議 救濟,不外幾個管道,裁決所異議、交通法庭異議、高等行政法院訴訟,曠日費時,訴訟程序繁瑣,非ㄧ般人所屬專業能之。

我國訴願法第一條規定:人民對於中央 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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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一次裁罰侵人權,水電工申訴成功
法官:交部相關命令失效

苗栗縣詹姓民眾未帶駕照被罰逾期未繳款,不滿監理站在未知會他的情況下以「一次裁罰」註銷他的駕照,並使他遭開九千元罰單,憤而向法院提異議,一審勝訴,但監理站提出抗告,昨天台中高分院宣告「監理站侵犯人民救濟權利,裁處違法失效。」

自 力救濟:這項裁定結果若獲國內司法界支持並通案辦理,
全台目前由監理所、站採行的「一次裁決」,都可能引發爭議,影響全台用車人權益。

全案因苗栗縣卓蘭鎮 民詹明格的一件小違規案而起,
從事水電工的他在二○○一年十月中旬駕車未帶駕照,被台中縣警方開單罰款六百元,他一直沒去繳錢,苗栗監理站於二○○三年九 月寄裁決書給他,文中載明罰鍰限於二○○三年九月六日前繳納,逾期自九月七日起吊扣駕照一個月,同月二十二日前未繳送駕照將吊銷,一年內不得重新考照,由 於小孩收到裁決書後沒告訴他,他仍然一直未處理。

遇攔查才知駕照註銷:詹明格於二○○四年五月中旬被警方攔查時,才發現駕照已被註銷,他十分不滿 於五月二十六日提出異議,地方法院於九月判他勝訴,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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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女子開車依員警手勢通過路口,事後卻接到闖紅燈罰單,她不服被罰,向法院提出異議。

法官認為黃女不會故意在員警面前闖紅燈,採信她的說法撤銷罰單。


據查,48歲黃姓女子去年718下午523分,開車在台北市永吉路與松信路口闖紅燈,被路口監視器拍下,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開單處罰她4千元。黃女不服,向板橋地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

黃女說,當時正值下班的交通尖鋒時段,車流量大,她開車接近路口時,交通號誌正好從綠燈轉為紅燈;

她原本要停車等候綠燈,但路口指揮交通的員警以手勢催促她快速通過,她依員警手勢指示通過路口。

黃女說,雖然燈號轉為紅燈,但路口有員警指揮交通,她依照員警指揮通過路口並無不當;

並說她不可能在員警面前闖紅燈,接到罰單讓她覺得很冤枉,希望法官撤銷罰單。


法官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至路口應遵守交通號誌,但遇路口有交通指揮人員,以交通指揮人員指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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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門不小心,會害死一條命,也會害自己賠不完!

陳姓車主違規停車後打開車門,一名騎士閃避不及撞門而喪命,家屬求償,陳反控騎士喝得爛醉,

士林地院認定騎士應負6成過失責任,只判陳賠36萬元,

但高等法院認定騎士雖酒駕但無過失責任,

陳未讓機車先行才是肇事原因,改判陳要全部賠償!

扣除死者家屬已領汽車強制險150萬元之外,陳尚須賠151萬 元;可上訴。



車主無法接受 但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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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月前豁出去,車市殺聲再起!

福特、馬自達、現代等國產車廠,再端降價猛藥,

以馬三、馬五兩款國產車為例,不只售價直接砍四到六萬元,還免利息、免工資、免油錢(交車時把油箱加滿)、免保費、免稅金,總降幅將近十萬元。


「真的是賠錢在賣!」車商直言,馬自達這次折價金額之高,

通常只有在百萬元級的高單價歐系進口車才有,換算實際降幅高達一成,毫無利潤可言,反應出這波車市慘澹。

除馬自達外,南陽代理的現代i10小車也成為犧牲打,

從每輛五十一.九萬降至四十七.九萬,一口氣少了四萬元,降幅將近八趴,同時打出六大系統五年不限里程延長保固。


上月還不願輕言降價的福特,本月也不得不撩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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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出現攔堵夜歸婦女的攔路虎?一對母女7日深夜開車於豐原區,被1輛機車與1輛廂型車逼車圍堵,對方下車謊稱車禍,但這對母女很機警,拒絕下車並告知對方已報警,還持手機錄影蒐證,對方才悻悻然離去。

女兒把過程寫在臉書上,提醒豐原區的女孩子注意,短短2天已被轉載超過700次。

不過,豐原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與豐東派出所卻沒有接獲110的通報,豐東派出所擔心民眾或夜歸女子恐慌,昨天中午調閱監視器畫面,企圖訪查機車與廂型車車主了解過程,警方懷疑母女沒有報警,只是拿警察來嚇阻對方。


這篇名為「豐原的女孩晚上出門一定要注意!」的臉書文章,

內容為本月7日深夜11時許,母女開車行經豐原區豐東路時,見到一名騎機車的男子,不斷回頭張望母女,之後機車慢慢往內側車道偏移,就在南陽路口轉彎時,一輛廂型車用很快的速度衝出來,母親趕緊煞車讓廂型車先行,廂型車卻堵住前方,雙方僵持數秒鐘,機車騎士折返現場,詢問母女:「妳們是不是撞到了廂型車?」

廂型車駕駛隨後下車質問「現在是怎樣?」

母女不敢下車,持手機錄影並回答:「我們已報警了」,廂型車駕駛才離去。

之後,這對母女開車跟在廂型車後面,卻在南陽路與圓環東路口等紅燈時,看到機車騎士與廂型車上的人談笑。

其中,廂型車駕駛發現母女尾隨在後,還下車警告「我在豐原很有名」,女子母親回嗆「你要繼續堵車嗎?警察等一下就來了」,對方聞言才迅速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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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MW擋救護車?車禍男童送醫不治

  • 東森新聞- 2012年07月16日 下午17:27

又出現惡意擋救護車嗎?國道三號苗栗後龍路段,發生休旅車撞廂型車,造成八人輕重傷,十二歲男童傷勢嚴重,救護車轉送台中,駕駛一路猛催油門,以時速180公里的速度狂飆,路上出現三台自小客車開在前方,救護車閃大燈又按喇叭,其中一輛沒有即時讓路,救護車趁隔壁車道有空間,搶快還要變換車道閃車,只是就差這麼一分鐘,男童卻在到達醫院前兩百公尺斷了氣。

救護車一路鳴笛,載著十二歲男童轉診,前方出現一台灰色BMW,聽到鳴笛聲打出方向燈,但中線車道還有車,駕駛切不出去,似乎很心急,加速超過隔壁車後,立刻切到中線車道讓出內線,沒想到往前開沒多久,又出現一台紅色BMW,這一次救護車打遠光燈。

眼看車上男童生命垂危,一刻都不能耽擱,救護車不等BMW讓路,自己先變換車道,這一切因為車速太快,車子還晃了好大力,駕駛穩住方向盤,持續以時速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狂飆,但路況似乎沒有解除,緊接著還有這台紅色轎車,駕駛猛閃大燈示意,但這紅車沒打方向燈,似乎沒有讓路跡象,就這樣救護車跟在他後頭大約八、九秒鐘,眼看分秒必爭,救護車趁旁邊車道有空間,趕緊自己變換車道。

下了高速公路到平面道路上,救護車一路闖紅燈火速飆往醫院,但沒想到男童卻在到達醫院前兩百公尺斷了氣,只差一分鐘就可以由急診接手救人,是因為路上惡意被擋嗎?假日流量大,又是在國道上車速相當快,要變換車道還得注意左右來車,男童傷重不治,送另一家醫院急救的媽媽到現在還不知道噩耗,是不是擋救護車延誤救人時間,救護車提供監視器交由家屬認定,一旦家屬有異議,警方將根據行車記錄器以車追人,傳喚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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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喪命 檢:救護車未遭擋道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6日電)國道3號昨晚發生一起車禍,引發救護車疑似遭擋道造成男童喪命,苗栗檢方今天相驗男童遺體,並訊問救護車駕駛、檢視行車記錄器影像後認定是車流量大,沒有車輛惡意阻擋。

陳姓男童昨晚和父母、妹妹及祖父一起從新北市南下找外婆,男童父親駕駛的黑色休旅車行經國道3號高速公路126公里處遭後方白色轎車追撞翻覆,造成男童傷勢嚴重,性命垂危,送往署立苗栗醫院急救後,緊急轉院至台中梧棲童綜合醫院。

轉院途中,救護車在國道3號大甲路段疑似因前方車輛未即時禮讓車道;男童來不及抵達醫院就已斷氣,引發國道擋車爭議。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姜永浩下午前往葬儀社相驗男童遺體,訊問救護車駕駛並勘驗救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經檢視救護過程全程錄影畫面結果,認定主要是車流量過大,所有車輛都屬正常行駛,沒有車輛故意阻擋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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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的報廢程序分為車籍資料報廢車體拖吊報廢兩部分:


車籍資料報廢

麻煩取下您的(機車/汽車)車牌,連同車主的身分證、印章、行照至監理站辦理車籍報廢的手續。


車體拖吊報廢

在完成監理站車籍報廢手續後,洽合法回收業者辦理車體回收事宜,回收業者名單可透過資源回收免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或瀏覽資源回收網網頁( http://recycle.epa.gov.tw )/受補貼機構/受補貼回收業/廢機動車輛中選取回收商資料,將由您確認並通知回收商後,儘速至您指定之地點免費將廢車拖走。


環保署為避免後續衍生出幽靈車、拼裝車及杜絕借屍還魂或改造贓車等問題,鼓勵民眾配合車體拖吊處理,提供廢車汽車車齡10年(含)以上、機車車齡7年(含)以上)回收獎勵金!在車體拖吊的同時,回收商會向您索取一份車籍資料影本,並提供您1份申請獎勵金用「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請您填妥管制聯單資料、簽名並檢附車主身分證影本及監理單位核發之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影本後,掛號信寄回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專用信箱(台北郵政3257號信箱),約30個工作天後即可收到獎勵金,機車為300元,汽車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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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2-05-04 06:00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

警方近年不斷反映,處理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有無攜帶行照駕照,與事故並無直接關係,交通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下月起,若發生交通事故時,車主未帶行照、駕照,原則上不受罰,將僅對事故肇因等其他觸法犯行開罰。

交通部昨天也通過修正違規事件裁罰基準,針對車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禮讓或減速等違規行為,將全面以最重罰則開罰,亦即從目前新台幣九百元調高至一千八百元,而且違規駕駛人將記點一次。

交通部與警方從二○○六年七月已將未帶行照、駕照納入「微罪不舉」項目,改以勸導取代開罰,但僅限未發生事故者。罰單因而大幅降低,以未帶行照為例,過去每年至少卅至五十萬件,去年已降至二萬四千件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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